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探索 > 决水罪的组成条件 正文

决水罪的组成条件

来源:头一无二网 编辑:探索 时间:2024-10-18 03:34:42

一、决水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罪的组成客体是公共牢靠。即不特定少数人性命、条件瘦弱或者严正工业的决水牢靠。同纵火相同,罪的组成决水也是条件一种危害性很大的立功方式。俗话说,决水“水火有情”,罪的组成水利配置装备部署一旦蒙受破损,条件水势失控,决水须臾就能便有数良田被淹,罪的组成少许财物付诸东流,条件甚至使不特定少数人溺寿终正寝。决水因此决水罪始终是罪的组成严酷攻击的重点立功之一。
二、条件主不雅要件
本罪在主不雅方面呈现为实施危害公共牢靠的决水行动。这是决水罪区别于纵火、爆炸、投毒等立功的主要符号。
所谓决水是指足以便水流横溢、泛滥成灾的行动。决水行动既可能呈现为被动的作为,如炸毁堤坝、窒息水道、破损水闸、破损防水配置装备部署等;也可能呈现为气馁的不作为,如洪流来临时,水库打点职员不实时凋谢泄洪闸,概况不敞开防水堤的闸门。以不作为方式组成决水立功的,行动人必须负有特定的作为使命,而且有能耐执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使命而不推广。行动人实施的决水行动惟独足以危害公共牢靠,就应以决水罪论处;假如仅是为总体福利或者全副福利,擅自开闸放水、挖渠引水,尚缺少以危害公共牢靠的,不应以决水罪论处。
决水的伎俩多种多样,如运用种种工具或者机械发掘,用爆破的方式破损等。无论接管何种伎俩都不影响本罪的建树。事实中发生的炸毁堤坝决水的案件,素质上是运用水的浸染,而不是间接靠爆破的实力使不特定少数人的性命、瘦弱或者严正公私工业蒙受侵害的,因此仍属决水罪,而不宜定爆炸罪。
决水行动必须危害公共牢靠,才组成决水罪。假如决水行动缺少以危害不特定少数人的性命、瘦弱或者严正公私工业的牢靠,如农人之间为争水浇地,擅自拨开沟渠放水,致渠水弥漫,危害不大的,不宜定决水罪。鉴于决水罪具备严正的危害性,因此刑规定则,实施决水行动惟独足以危害公共牢靠,纵然尚未造成致人重伤、诞生概况便公私工业蒙受严正损失的严正服从,也组成决水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平凡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纪、具备刑事责任能耐的人均可组成。依据本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经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决水罪不负刑事责任。
四、主不雅要件
本罪在主不雅方面呈现为分心,包罗间接分心以及间接分心。即行动人明知其决水行动会危害公共牢靠,而且愿望概况放任危害公共牢靠的服从发生。实施决水罪的念头可能有多种,如泄愤报复、嫁娲于人等。

热门文章

6.9822s , 11147.1171875 kb

Copyright © 2024 Powered by 决水罪的组成条件,头一无二网  

sitema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