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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停止的条件需要知足甚么

来源:头一无二网 编辑:探索 时间:2024-10-16 16:54:11

诉讼时效停止的诉讼时效甚条件需要知足因法定事由而发生。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时期的停止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以前但不断到最后六个月时尚未消逝,则产生停止诉讼时效的知足效力。诉讼时效停止以前曾经经由的诉讼时效甚时期与停止时效的事由消逝之后不断妨碍的时期并吞合计。

【法律依据】

《夷易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时期的停止最后六个月内,因如下拦阻,知足不能运用恳求权的诉讼时效甚,诉讼时效停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夷易近事行动能耐人概况限度夷易近事行动能耐人不法定署理人,停止概况法定署理人诞生、知足损失夷易近事行动能耐、诉讼时效甚损失署理权;

(三)秉持开始后未判断秉持人概况遗产打点人;

(四)权柄人被使命人概况其余人操作;

(五)其余导致权柄人不能运用恳求权的停止拦阻。 自停止时效的知足原因消除了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时期届满。诉讼时效甚(《夷易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夷易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停止在诉讼时效时期的知足最后六个月内,因如下拦阻,不能运用恳求权的,诉讼时效停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夷易近事行动能耐人概况限度夷易近事行动能耐人不法定署理人,概况法定署理人诞生、损失夷易近事行动能耐、损失署理权;

(三)秉持开始后未判断秉持人概况遗产打点人;

(四)权柄人被使命人概况其余人操作;

(五)其余导致权柄人不能运用恳求权的拦阻。

自停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了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时期届满。(《夷易近法典》失效光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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