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被胁迫写的协议请示实用吗 正文

被胁迫写的协议请示实用吗

来源:头一无二网 编辑:百科 时间:2024-10-16 23:25:52

不未必,被胁以勒索、迫写胁迫的议请用伎俩签定的条约是可变更、可作废的示实条约。假如当事人有证据证实此协议的被胁签定是被劫持诱骗,在不知道着实内容的迫写状态下签定的,可能向法院主张作废该协议,议请用作废后此协议不失效。示实

【法律依据】

《夷易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概况第三人以胁迫伎俩,被胁使对于方在违背着实意思的迫写状态下实施的夷易近事法律行动,受胁迫方有权恳求国夷易近法院概况仲裁机构予以作废。议请用

示实
热门文章

1.007s , 11126.0625 kb

Copyright © 2024 Powered by 被胁迫写的协议请示实用吗,头一无二网  

sitemap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