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勒索存案规范
勒索勒索罪(刑法第274条),勒索勒索是存案指以正当占有为指标,对于被害人运用劫持或者劫持的规范方式,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勒索勒索行动。
行动人运用了劫持或者劫持伎俩,存案正当取患了他人的规范财物,就组成为了勒索勒索罪的勒索勒索既遂。假如行动人仅仅运用了劫持或者劫持伎俩,存案被害人并未产生无畏脸色,规范因此不交出财物;概况被害人尽管产生了恐俱,勒索勒索但并未交出财物,存案均属于勒索勒索罪的规范未遂。
本罪在主不雅方面呈现为间接分心,勒索勒索必须具备正当强索他人财物的存案指标。假如行动人不具备这种指标,规范概况索取财物的指标并不违法,如债务报答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运用带有未必劫持成份的语言,敦匆匆债务人加速偿还等,则不组成勒索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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