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后有甚么夷易近预先果
(1)重婚不具备婚姻的重婚法律效力,重婚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甚夷属于婚姻实用的易近预先法定天气。
(2)重婚是重婚认定夫妇激情确已经割裂,法院准许仳离的甚夷天气之一;
(3)在仳离时,重婚是易近预先无差迟方要求侵害抵偿的理由之一。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重婚有如下天气之一,甚夷导致仳离的易近预先,无差迟方有权恳求侵害抵偿:
(一)重婚的重婚;
(二)有夫妇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厚遇、扔掉家庭成员;
(五)有其余严正差迟的甚夷。(《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夷易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易近预先有如下天气之一,重婚导致仳离的甚夷,无差迟方有权恳求侵害抵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厚遇、易近预先扔掉家庭成员;
(五)有其余严正差迟。(《夷易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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